土地傳子不傳女、祖產不能賣:這些傳統,為何把家人送上法庭?
參考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cw.com.tw/aging/article/5139220
近期資深藝人曹西平猝然離世,但因生前沒有妥善安排,導致其遺產可能無法根據遺願處理。這個新聞讓我有了動力分享我在信託公會「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」認證制度課程中所舉案例,提醒更多高齡者盡可能「自己安排」自己的資產配置,才能有效降低後代為了分配遺產,避免出現你也不願意看到的爭執。
為什麼船到橋頭自然「爭執」?
很多事情真的沒遇到不會想到,兄弟姊妹長大後各有嫁娶,處理家族事務時,自然還會加上另一半的聲音,常常因為父母生前認為財產處理必須遵照宗親的規定,或是「順其自然」交給下一代自行解決,使得許多兄弟姊妹在父母去世前後,對於父母資產處分無法有共識,甚至對簿公堂。
爭執點1:土地傳子不傳女?
早年農耕社會以集體耕作為主,傳統宗親組織為了凝聚向心力,規定繼承土地者必須同姓,並且傳子不傳女。因為女兒出嫁後,無論是否有後代,土地都會歸於外姓宗親的名下。
然而在現行社會中,曾在長照現場看到這樣的案例:一位女兒為取得母親的土地遺產,向法院控告父親遺產處分不當。當時父親正住在住宿型照顧機構,使得女兒在訴訟期間必須暫停親權探訪。最後,這位女兒依法取得繼承土地的權利,也才恢復她探訪父親和一同出遊的權利。
爭執點2:祖先的房地不能賣?
上一代抱持著「出售祖先傳承的土地會被認為是不孝子孫」的觀念,但後代卻因為要繳遺產稅,常在長輩ㄧ過世就馬上賣掉。之所以會如此,正是因為高齡者來不及理解社會的變化。也讓自己的老後照顧陷入現金流危機。
5個兒子照顧90歲的失智媽媽,住在長照住宿機構。儘管媽媽名下有已經可開發興建的土地,但並未妥善運用來支應照顧費用。由於其中一位兄弟的經濟能力不足以分擔每月機構費用,他們最後將母親安置在每月不到3萬元的照護機構,以減輕家庭負擔。
在照顧現場看到的案例提醒了我們:法律隨著社會發展而修正,我們民間傳統的家族規範如果不跟著修正,勢必也會引起親人反目對簿公堂。
孩子不一定會用你想要的方式幫你安排!
老後照顧要有充足的現金流,因此最好自行提前做好信託規劃與遺產稅額規劃。不應認為孩子一定會照著最好的方式為父母安排照顧,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金錢價值觀,對於照顧方式的認知也各有不同。
有人主張要在老宅安享天年;有的則主張要找合適的照顧機構,卻因為價格太高不符合期待而無法實現。縱使照顧費用來自父母自己的資產,子女也多半會盡可能的撙節。從正面來看,是設想未來有可能繼續用錢;從負面來看,父母離世後,遺產就成了子女的財產。在這種幾乎不合常理的節省背後,其實隱含了符合現實的答案。
在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的課堂上,我常提醒金融專業人員,面對高齡者到銀行詢問養老的專業意見,若沒有說明來意,多半是因為「家醜不外揚」的面子問題,這時不妨大膽建議進行信託規劃。政府鼓勵中高齡者辦理信託,其用意即在於讓高齡者免於無人照顧安排與現金流不足的問題,也免於養老資產被不當挪用的風險。
專業人員應培養的專業除了專業產品的知識,也包括要有能力解讀客戶自己也不清楚或者沒說出口的需求,才能提供合適的服務。為超高齡社會更多的高齡者規劃老後的生活保障,並減少親情中的爭執與對簿公堂,也是「功德」ㄧ件。




